爱善天使用户注册协议

 

一、 提示条款

本用户申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您个人和湖南爱善天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可简称为“本公司”)签订,请仔细阅读本协议。

阅读本协议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本公司达成一致,成为本公司“用户”(包括店铺)。

1、您同意,在您申请注册成为本公司用户以接受本协议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选择“同意”并完成注册进行购买或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守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2、您不同意,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否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二、用户账号注册

1、您应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且保证本公司可以通过您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与您取得联系。

2、您应根据本公司对于相关服务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向您提供相关服务。

3、您承诺将及时更新您用户信息以维持该等信息的有效性。

4、如果您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包含有不正确、不真实的信息,本公司保留取消您会员资格并随时结束为您提供服务的权利。

5、您的店铺资格可由公司基于任何理由在任何时间终止。

6、本公司保留您能否成为本公司店铺的决定权。

三、账号安全

1、您的账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本公司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账号密码。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户。

2、本公司通过您的用户和密码识别您的指示,对于因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3、用户不得将申请获得的账号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4、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要求本公司暂停相关服务。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本公司应您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本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由于用户账户关联用户信用信息,除法律明文规定、或经本公司同意,并符合本公司规则规定的用户账户转让流程的情况外,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本公司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承担。

四、个人信息的保护

本公司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在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本公司按照在本平台上公布的隐私声明条款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本公司希望通过隐私声明条款向您清楚地介绍本公司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

1)本公司搜集您个人信息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与您或者您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计算您或者您公司的业绩;刊登业绩信息于独立销售队伍沟通刊物上(包括书面和网络刊物);协助您或您公司的业务发展;处理产品订单和付款;处理收入和各项挑战奖励;策划活动和促销;收集爱善天使产品和服务发展所需的资料;建立和管理账户;进行数据储存、数据库管理和技术支持服务;调查、统计与研究分析;其他销售、税务和会计目的。

2)本公司搜集个人资料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店铺授权编号、成为本公司店铺的日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正面照片)或公司要求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年龄、出生日期,通讯地址、送货地址、电子邮件信箱、联络电话、手机号码、学历、专业职称,您目前以及您从事爱善天使事业之前的职业信息,向您提供服务的爱善天使店铺的授权编号,向您提供业务辅导和咨询等服务的授权店铺编号、公司名称和授权店铺姓名;您公司的执照信息、联系方式、银行账号;业绩及赢得挑战的数据;竞赛资料;产品偏好和订单记录;送货信息(送货地址,产品和数量信息);付款或汇款信息(信用卡号码/银行账户号码)等。为本协议之目的,独立销售队伍是指:爱善天使授权的销售代表。

3)您个人资料的利用方包含本公司、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其他独立销售队伍、政府机构或主管机关、本公司合作厂商(但该合作厂商会被要求承诺确保您个人资料的保密性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及经取得您的同意后由本公司提供您姓名、电话及电子邮件信箱等联络方式的顾客。为达协议书所述目的,可接触到您的个人资料的其他独立销售队伍包括但不限于:向您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辅导和咨询,公司和事业机会介绍等服务)的健康顾问、您提供业务辅导和咨询等服务的美容顾问,以及在必要范围内推动和协助您业务发展的其他独立销售队伍。您已被告知和了解,由于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及本公司合作厂商可能位于境外,所以您的个人资料利用的地区包括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及境外。关于您个人资料的利用方式,会以自动化机器或其他非自动化的利用方式进行搜集、处理、利用及国际传输。

4)您的个人资料将会被保存在本公司、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及本公司合作厂商(包含与本公司有契约关系的数据中心)。保存您个人资料单位或组织会承诺实行适当之安全措施,以防止您个人资料被窃取、窜改、毁损、灭失或泄露。

5)对您个人资料利用的期间包含满足协议书及本条第1项所述目的存续期间、法律、法规所订保存年限、包含协议书在内之合同所订保存年限,及本公司因执行业务所必需的保存期限。在协议书终止后,本公司也可以为实现本条第1项所述目的而利用您的个人资料。

6)您可以行使以下权利:您可以请求本公司停止搜集、处理或利用及请求删除个人资料,本公司在收到您的请求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对您的个人资料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根据您的要求处理您在本公司的个人资料、向本公司认可的第三方告知您的处理要求;但是在本公司接受您提出停止搜集、处理或利用及请求删除个人资料事宜处理完成前,您授权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认可第三方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以及本公司认可的第三方对您请求的处理情况导致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您亦可请求补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但本公司有权要求您提供相应证明。如您希望行使本项权利,您可通过全国热线:400-073-1063,与本公司联系。

7)由于您不同意或嗣后不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或更新本条第(1)项所列的个人资料而带来的一切后果,本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8)您同意接受并按照与爱善天使约定的相关隐私权政策、制度执行。(如:《关于乱价等违规操作的定义及处罚方案公告》、《客户订货格式的标准》、《设立俏妃专卖店标准的公告》、《会议申请公告及演示行为规范》等)

2、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要求补充、更正或停用个人资料(停用期间本公司不会使用您的个人资料和信息)。

五、用户个人信息对第三方的授权

1、用户自愿向爱善天使提供了个人信息。授权并同意爱善天使将其的个人信息予以自用或提供给爱善天使认可的第三方使用,其使用目的限于用户管理和业务开拓、发展需要,并承诺不会因此而向爱善天使或爱善天使认可的第三方主张任何不利的权利。

2.我们对您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为满足第三方的营销目的而向其出售或出租您的任何信息,我们会在下列情况下才将您的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a、事先获得您的同意或授权;

b、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

c、向可信赖的合作伙伴提供您的个人信息,让他们根据我们的指示并遵循我们的隐私权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应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为我们处理这些信息。

六、用户管理

本协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用户同意并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不利用本平台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3、不从事任何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的行为。

4、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5、用户须承诺不传输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不传输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不传输教唆他人从事本条所述行为的信息资料。

6、未经许可而非法进入其他电脑系统是禁止的。

7、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本站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账号。用户需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责任限制

1、非过错免责。本平台或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平台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第三方提供的基础设施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4)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等方面的问题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2、用户行为责任自负。除本公司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八、用户违约与处理

1、违约处理措施

您在爱善天使互联网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爱善天使互联网平台上实施但对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爱善天使平台可依据相应规则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等处理措施,如您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爱善天使平台可查封您的账号,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有权向您追究责任和追索赔偿。

2、赔偿责任

您的行为使本公司或本公司之关联公司遭受损失,您应当赔偿上述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

九、争议解决及其他

1、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2、管辖

您因适用本公司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首先由本公司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用户在此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公司所在地即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3、可分性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的且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十、附则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湖南爱善天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所有。